[新闻] 内政部:入中国籍役男 仍有服役义务

楼主: 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   2025-06-14 1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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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李文馨、钟丽华、陈政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内政部:入中国籍役男 仍有服役义务
4.完整新闻内文:
内政部表示,在台原有户籍的陆籍男子,依两岸条例规定,仍有服役义务,不因丧失台湾
地区人民身分而有差别。(资料照)
2025/06/14 05:30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林杏儿接获陈情,一名北市民众多年前放弃国籍、现为中国籍,却收到
要求回台服役的公文。内政部表示,在台原有户籍的陆籍男子,依两岸条例规定,仍有服
役义务,不因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而有差别,服役为应尽义务,不容有回避空间。
不因丧失台湾身分免役
内政部指出,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条之一规定,役男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
地区护照者,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因
而丧失或免除。役男服役的义务不因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而有差别。
内政部说,兵役义务属宪法所定基本国民义务,任何人不得借由更改户籍方式规避。役龄
男子尽管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原本应负义务不会免除,役龄男子在学缓征等原因消灭
后,依法仍应接受征兵机关的征集及服役。
内政部呼吁,役男切勿试图以丧失台湾地区身分、出境等方式规避兵役,内政部将协同相
关部会及地方政府持续强化役籍资料比对查处,确保兵役公平。
陆委会表示,依两岸条例第九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在中国设籍或领用中方护照者,丧失台
湾人民身分及在台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在台湾设有户籍所衍
生相关权利,但因台湾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陆委会强调,该条立法目的系为维护“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国设户籍以逃避
兵役,对具类此身分的役男,国防部会有适当的管理及处置方式,防杜相关国安疑虑。
沈伯洋认有国安风险
将提案修法免除兵役
不过,民进党立委沈伯洋昨表示,假设已取得中国的户籍、国籍,又在台湾当兵,便可取
得军营内部资料,会有国安风险,所以他提出修法,这种情况应该免除兵役义务。
沈伯洋提到,反对意见认为修法通过后,有人会想办法取得中国户籍,这样就不用当兵。
但沈评估,应该是没有这方面的疑虑,毕竟国家安全还是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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