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6-09 17:49:02个别简单诠释: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铭言:
: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 前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长陈宗彦涉在任职期间接受性招待,并协助处理警察人事及视听歌唱
: 业相关案情,遭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一审台南地院日前判决陈宗彦罪证不足获无罪,引
: 发社会瞩目,台南地检署认为原判决理由矛盾且未详审关键证据,依法提起上诉。
: 台南地检署指出,检察官于2025年5月21日收到台南地院2024年度诉字第547号刑事判决后
: ,研判原审认事用法违误、说理未备,针对3名被告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 一、依本案卷内检察官提出之通讯监察译文内容及LINE对话 纪录所示,被告陈宗彦于201
: 2年、2013年间有多次联络被告王孝 玮代为安排性交易,亦均有前往“慷乐队酒店”对面
: 之名佳美生活馆、台南市东区林森路二段或民生路路边等性交易地点赴约,显见被告王孝
: 玮安排性交易之男客“陈董”即为被告陈宗彦;且倘如被告陈宗彦所辩系为他人联系安排
: 性交易事宜,其又何须亲自前往约定之性交易地点?而原审判决一方面认定检察官起诉之
: 性交易系被告陈宗彦以其持用手机门号及其LINE暱称“谦”联络被告王孝玮安排,一方面
: 却又认定上开性交易之男客非被告陈宗彦而为不详之人,然就检察官起诉性交易之男客何
: 以非被告陈宗彦一情,全然未于理由内详为论述、说明, 显有判决违背证据法则、理由
: 不备及矛盾之情形。
“陈董”是否意有所指,第一审没有说清楚
: 二、与官员协助“平调案”具明显对价关系:检方指出,陈宗彦曾在2012年12月26日接受
: 王孝玮安排性服务后,随即于28日帮忙打电话协助处理一名员警的调动案。双方过从甚密
: ,且非属私人关系,推定性招待与关说行为间存有对价,符合《贪污治罪条例》中职务上
: 行为之要件,原审未审酌即迳判无罪,违背法律。
“关说”只要有“物物交换”的成分,就满足“贪污”的定义
所以不能接受下面的判决
: 三、对视听歌唱场案协助亦涉招待交换:另依通讯资料,王孝玮与连家梁曾因不满市府处
: 理某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案进度,请托陈宗彦协助,陈亦表达愿意协助。王并安排酒店
: 女子于指定地点招待“陈董”,还特别叮嘱“不要收钱”。检方认为这种非在酒店消费后
: 的免费性交待,明显具报酬性质,与后续陈宗彦所行公务具对价性,亦为典型贪污行为,
: 原审认定偏颇。
就算没有金流,也不能作为开脱的理由
(“小沈1500”表示:……)
不过看起来,各检察署对于无金流的贪污,似乎口径一致呢
所以可能要想规避的高招...
但不管怎样,该定下的罪,不应该轻放
既然第一审看不出来,就请第二审协助,研究下级审的事实认定是否有误、是否存在改判
空间等。
: 检察官认为,虽然原审就连家梁、王孝玮图利媒介性交部分均认定有罪,各判处应执行刑
: 期1年与8月,但双双获宣告缓刑。台南地检署指出,原判以两人“认罪协商”为理由轻判
: ,却对起诉书所列性交对象从“陈宗彦”改为“不详男子”,与认罪协商不符,恐属裁量
: 权滥用,亦违反公平正义与比例原则,因此针对量刑亦提上诉。
: 台南地检署强调,全案事证清楚,涉案时间、对话纪录与实际行动彼此呼应,应构成不违
: 背职务收受及交付不正利益罪,期盼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做出更适当、合法的裁判。
陈宗彦能获得“无罪”判决,是因为业者、陈氏相互串供
所以在与认罪协商结果脱节的前提下,业者根本不该获得缓刑,其刑罚应获得立即执行
可是,十余年前的同类案件,都已经缓刑确定
只是当时不涉及陈氏而已
如今要说不是被过去的阴影所“追猎”,搞成见到影子都会怕的样子,大概没人会相信
检察官的这般上诉理由,不太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