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地址: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2号
北检辖区:包含中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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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欸天下第一检
你们辖下发生骇人听闻的公务车接送狗狗情事
你们还在睡啊!
不是同为畜生就可以不用办欸
※ 引述《yushenglu (子欲养而亲不待)》之铭言:
: 快新闻/最新!花莲文化局长、科长涉贪+公务车私用 裁定羁押禁见
: 民视
: 林耿郁报导
: 花莲县府文化局长吴劲毅、行政暨文化设施科长曾俊翔等2人,疑似涉嫌贪污、图利厂商,
: 以及小额采购案重复申报、将公务车私用等,遭花莲地检署带走调查,并声押禁见;最新消
: 息是晚间花莲地院认定吴、曾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灭证之虞,均裁定羁押禁见2个
: 月。
: 花莲地院晚间最新裁定:
: 被告吴○○、曾○○均自民国114年5月28日起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受授物件。
: 理由摘要如下:
: (一)依检察官检附证据资料,得认被告吴○○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图利等
: 罪;曾○○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同条例第6条第1项
: 第4款图利等罪,均属犯罪嫌疑重大。
: (二)又被告二人所涉罪名均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其等所述内容,亦与卷内其他证人
: 证词有所歧异,且本件尚有许多细节与疑点仍待检察官调查、厘清,则在被告二人所涉犯罪
: 事实查明真相之前,其等为脱免或减轻自己可能面临之重罪刑责,即有可能利用职务地位或
: 与证人间之情谊,进而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而有羁押之必要性存在。
: (三)再本院审酌被告二人之身分地位及与证人、共犯间之利害或情谊关系,依现今科技设
: 备发达程度,倘未予以羁押,实难以其他强制处分防免其等影响证人、共犯供述之纯洁性或
: 湮灭潜在证据,是经依比例原则进行衡量,认有羁押被告二人并禁止接见、通信、受授物件
: 之必要。
: 《民视新闻网》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决有罪确定前,均应推定为无罪”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5528W0707
: https://reurl.cc/5KyNnM
: 备注吃
: 花莲用公务车接送去运动
: 青鸟:贪一元也是贪
: 可是监察院用公务车接送狗去美容
: 青鸟:....
: 黑熊:判决有罪确定前,均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