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al ( )
2025-05-16 12:52:34三岁小孩都知道
宪法位阶大于法律
妄想用一般道路红绿灯去指挥路桥高速公路的车辆
妄想被告可以审判法官
笑死
翁上人给你小学生的期待
像这种法连紧急处分都不需要
因为你对这种法紧急处分
就是暗示这个法有效
有效才要紧急处理
但其实直接开会说此法无效即可
也不用紧急处分
其实我猜大法官的理由会是
这个法不完备
在完备之前无效
这个法如果要有效也很简单
必须规定在大法官不足额时的处理条款
如果不这样 不就可以用一般法去瘫痪宪法
岂有此理
大法官不足额有很多可能
也有可能是天灾人祸
不一定是总统不愿提
也可能是在野党不愿审
所以法律如果没有考虑不足额的情况
就违反宪法本意
意思是你提高门槛不见得违宪
但你故意忽略不足额的情况就使宪法无法执行
在宪法法庭上
被告与原告是法庭下方听大法官口令
所以被告如果可以指挥坐在法庭上的大法官
那世界就倒反了
台湾也就完了
就像小偷可以判法官有罪一样
连小学生都懂这样不行
真的想要大法官的提名权
就拿下民意 取得提名权
而不是紊乱宪法秩序
不该瘫痪宪法 意图取得提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