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hk123871192 (欧DODO)》之铭言:
: 刚刚发生了著名的八又翻事件
: 结果搞到警察要查发文者IP了
: 问题来了
: 史书华对医院的指控
: 引起台湾社会是莫大的恐慌
: 导致医院连发多则辟谣声明
: 史书华事后道歉就好?
: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
: 不实资讯已经扩散出去了
: 跟刚刚发生的八又翻事件
: 根本无法比拟
: 为什么警察不用主动追踪?
: 不用社维法送办?
: 现在台湾有可悲到这么夸张的程度?
: 惨!
刚刚请CHATGPT帮我写叙述 用动物农庄或1984来叙述公权力对民进党的双标。
产生下列的语句
"台湾人有言论自由,民进党有更多自由可以帮大家决定要怎么自由。"
"所有台湾人都可以发声,但只有民进党的声音能被听见。"
"在野党违法是破坏秩序,民进党违法是捍卫价值。"
"谁犯法不重要,是民进党说他犯法才重要。"
"造谣是破坏社会信任,民进党造谣是建构正确认知。"
"查证是全民责任,但对民进党发言要先相信再查证,或者干脆不用查了。
"转传讯息有罪,但如果是民进党的 LINE 群组,那叫宣导。"
"同一句话,民进党讲叫“揭露真相”,在野党讲叫“散播不实”。"
"言论自由人人有,但民进党的自由比较不会构成犯罪。"
"民进党被抗议是言论暴力,在野党被抗议是民主常态。"
"警察依法行政,但面对民进党要更有弹性。"
"假讯息若由支持者转发,可视为爱台湾的一种形式。"
"绿营支持者说错话,是关心国家;在野党说对话,是制造社会对立。"
"司法不会干预言论自由,只会干预“错误”的立场。"
"一样是网军,民进党的叫“侧翼守护民主”,别人的叫“境外势力渗透”。"
"司法独立,只是它靠得比较近绿营那一侧。"
怎么每一句都这么真切~~~丝丝入扣
一天,一位台北市民走进法院,对某法官问说:
“法官,我被告发散播假消息,这是一项重大罪行,怎么办?”
法官看着他,表情严肃地回答:“根据法律,散播假消息的确是犯罪。你有证据吗?”
市民答道:“当然有,这些都是网络上的消息,有很多证人证实过。”
法官点点头,说:“那很好,这样你就得接受处罚。”
市民惊讶地问:“但我只是转发一些资料,这不算假消息啊!”
法官平静地说:“别忘了,散播假消息,首先要看发讯息的是谁。
如果你是支持在野党,那么这就是真正的犯罪。”
市民忍不住反问:“那如果我支持民进党呢?”
法官微笑着回应:“那就没事了,这是“真相”的分享,为了台湾的未来。”
市民无奈地问:“那么,这法律是谁制定的?”
法官微微一笑,回答:“我们有法律,但真正的法律是由政府来解释的。
政府说对的就是对的,说错的就是错的。”
市民觉得自己完全无解,于是站起来说:
“那我还能做什么?”法官看着他,语气变得柔和了一点,说:
“你可以选择支持我们,这样你就不会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