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31tak (su31tak)
2025-03-18 16:54:28※ 引述《wush (wush)》之铭言:
: 3.完整新闻标题:有备而来!鹅只装芯片防被偷 一扫描让邻贼当场傻眼
: 郭男仍否认窃盗犯行,辩称只是驱赶自己饲养的鹅只,那两只鹅只是自己跑出来
: 笑死,自己家有几只鹅会不知道吗?遇到跟你较真的饲主,被逮也只是刚好。
自家四只鹅,隔壁两只鹅,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有没有多/有没有少
被告以前就会找麻烦故意打开隔壁门板让隔壁找鹅
这次把鹅圈进自己家鹅池还死不承认,吃窃盗罪刚好而已
原文: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决
113年度上易字第536号
又被告... 自陈其饲养之鹅只数量为4只,系采放养方式饲养,没有圈养等语
可知其平时饲养鹅只系采放养方式,并无驱赶其所饲养之鹅只回其鹅池圈养之习惯,
是其明知其于112 年6 月11日5 时所驱赶之鹅只数量达5 只,必然包含告诉人之鹅只,
却仍反常地驱赶5 只鹅只入其鹅池,而最终本案鹅只均系于其鹅池寻获,又于告诉人向
其索还本案鹅只时,其仍拒绝返还,于扫描鹅只芯片确认系告诉人所有后,方返还,
益见其有窃取本案鹅只之行为及犯意。
(六)被告辩称其系驱赶其饲养而误入告诉人圈养地的鹅只,在打开告诉人圈养地门时,
本案鹅只自己跑出来云云。惟查于112 年6 月9 日,被告将告诉人圈养地之门板打开时,
该圈养地内仅有2 只鹅只,被告饲养之4 只鹅只则系位于圈养地外,此有上揭原审勘验笔
录1 份及相关影像画面截图9 张附卷可稽,并无被告所称被告所饲养之鹅群皆跑到告诉人
之圈养地内,遭告诉人关起之情形,且告诉人圈养地既有关上门板,被告鹅只更无误入告
诉人圈养地之可能,是被告上揭所述显与监视器画面显示情形未合,难以采信。又被告于
同年月11日5 时许,系主动驱赶5 只鹅只,且将鹅只圈养于鹅池内,业经本院认定如前,
亦非如被告所述仅驱赶自己的鹅群,本案鹅只遂自行跟随、被告无拘束本案鹅只行动自由
等情。再倘被告仅系欲制造告诉人之麻烦,无窃盗本案鹅只之犯意,其大可维持如告诉人
所述其如往常一般反复打开告诉人圈养地之门板,使本案鹅只跑出圈养地,让告诉人需反
覆寻找本案鹅只即可之行为,然其此次已将本案鹅只赶回其鹅池并圈养于内,于告诉人向
其索讨时,仍拒绝返还,待警方到场,仍称:“两只鹅是他的”(见警卷第9页照片说明
栏),足见被告有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图而将本案鹅只据为己有之窃盗犯意。是被告上揭
并未将本案鹅只圈养起来之所辩,尚难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