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广大兴“洪大姊”收回扣 判12年定谳

楼主: f230072828 (伟特)   2025-03-05 12:52:00
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林孟洁
3.完整新闻标题:
广大兴“洪大姊”收回扣 判12年定谳
4.完整新闻内文:
屏东县琉球乡前乡长陈隆进在多起工程中向厂商收贿,已被判刑廿年定谳,他与因广大兴案
而知名的屏东县前议员“洪大姊”洪慈綪、洪女黄姓丈夫于琉球乡道路工程收受回扣三六○
万元,最高法院判三人各十二年徒刑定谳。
陈隆进二○一四年底起担任乡长,任内在琉球乡生命纪念馆增设骨灰及骨骸箱等多项工程中
,指定特定厂商投标,收取回扣及贿赂。
二○一四年渔船“广大兴二十八号”遭菲律宾公务船于巴林坦海峡扫射,“洪大姊”洪慈綪
因敢言声名大噪,还曾任县议员。
她和黄姓丈夫二○一五年间借由琉球乡公所办理迎王祭典道路维护整修计画时,与陈隆进约
定好一定贿款比例,从中收回扣三六○万元。
一、二审均判陈隆进廿二年,洪慈綪和丈夫各判十二年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撤销陈隆
进、洪慈綪与黄的部分判决,发回更审,陈隆进其余犯十一罪定谳,定应执行刑廿年。
更一审改依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论处,认为三人收贿金额三六○万元,陈曾任国小校长、乡
长,罔顾乡民及政府所托,将采购案交给特定人士施做并收贿,重挫教育家形象,浪费公帑
,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人民福祉,事后否认犯行,态度恶劣。
洪慈綪利用职务监督之便,与丈夫、友人共同违背职务收贿,有损官箴,破坏公务正常运作
及执行公正性,损及国家利益,犯后否认犯行,态度不佳,未见悔改之意,依法判三人各十
二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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