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2-05 17:34:52※ 引述《kingmusk (马爹利)》之铭言:
: ※ 引述 《lili712》 之铭言:
: : 对此,NCC表示,将在2月20日召开外部法律专家学者咨询会,听取专业意见积极寻求解决
: : 之道,以维护民众收视权益,但若届期仍无法进行换发,业者可行使行政救济,向法院提
: : 告NCC,向法院提起换照处分,在诉讼没有出来前,发出“临时性”执照,确保业者可以
: : 继续播出。
: 啊只是行政流程有问题
: 大张旗鼓的宣传电视台会倒?
: 上面都写了可以提告NCC 发临时性执照了
: 根本不影响 是想吓唬谁?
: NCC我看废一废算了
: 到底有什么屁用?
: 带头造谣的作用吗?
这不是“吓唬”的问题
虽然说可以向行政法院声请暂时处分,但毕竟是有效期的,且纵使是通传会本身,也无法
预估确切的结果
因此才会要业者们作好心理准备,负担一切可能的结局...
且尤须注意,可能的结果:
┌─────┬─────────────────────┐
│ 裁定结果 │ 未来处置 │
├─────┼─────────────────────┤
│ 驳回 │ 如通传会所言,涉及的三十七家广电媒体将无 │
│ │ 法继续运作,将如中天电视一样,必须择日宣 │
│ │ 布“熄灯”日期 │
├─────┼─────────────────────┤
│ 准许(有 │ 这将依旧课予通传会具急迫性的义务,使他们 │
│ 限期) │ 尽早达成合法组织(即补足委员人数),以便 │
│ │ 能够遂行开会 │
├─────┼─────────────────────┤
│ 准许(无 │ 通传会至少能松一口气,不需要持续担心因为 │
│ 限期) │ 组织不合法的问题,导致业者的权益受损 │
└─────┴─────────────────────┘
*“限期”指每次得延长的时效(如“每次以N个月为限”)
但不管怎样,只要出现“准许”的结果,法院会一并谕知“程序费用由相对人(即通传会
)负担”
到时相信是要使用人民的纳税钱,来支付行政诉讼的开销
如果还有相当记忆,应该对“中天新闻”行政诉讼案有所印象,而既然都说“每一分都要
花在节骨眼上”,正常来讲理当要精打细算才对,而不是在无谓的用途上挥霍,导致公信
力更加被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