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xxcv (世界遗产旅游计画)
2025-01-23 16:20:02: 主计总处续指,立法院以“统删”方式,要求行政院自行减列岁出并调整科目,将造成
预算删减的政治责任归属不明确,有违大法官释字第391号强调的责任政治原则;
https://i.imgur.com/3ZV3P6C.jpeg
我也不是很懂主计总处的说法,113年预算决议通删是可以由行政单位说明窒碍难行后经
主计总处同意以替代科目进行删减
如果删减金额不足是由行政院指定由哪个计画哪个科目来补足
以前难道没有权责问题?
此外,预
: 算法第49条明定,立法院审议岁出预算,“应就机关别、政事别及基金别决定之”,但
本
: 次决议也未依此规定办理。
https://i.imgur.com/gX62vOe.jpeg
113年附属机关跟基金预算也是暂照列,等单位预算最后删减数额确定再来调整,今年却
要求必须一并审定??
是以前主计总处渎职还是怎样?
有人可以说个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