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25-01-05 23:24:39乳蹄
前阵子因为自己一时粗心
将电脑包放在地上忘了带走
等到发现怎么手空空的时候早就不翼而飞
调阅店家监视器,锁定犯人影像
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提告侵占
原本想说走个流程后就当没这回事
该补办的证件、需要买回的东西
也弄得差不多了
结果就在今天下午派出所打来
说犯人找到了,有请他到所说明
但是对方没有带着侵占的东西过来
员警表示之后地检署会寄通知书来通知出庭
其实我只想找回原本遗失的东西
看样子十之八九被变卖掉了 = =
要求赔偿八成也拿不出钱来
查了下一般的侵占遗失物也用不着吃牢饭
就罚个一万五千元这样 = =
直接跟对方和解吗?
横竖东西找不回来也没得赔偿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