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新闻网
2.记者署名:
何宜信
3.完整新闻标题:
机车头灯照邻居窗被告! 地院认违反「社维法」裁罚5千元
4.完整新闻内文:
屏东一名徐姓男子被邻居指控,多次用机车头灯,照射对方窗户,导致对方生活受到影响
,遭到提告屏东地院裁处出炉,认为徐姓男子的行为有借端滋扰住户,因此裁罚5千元,
但当事人也出面喊冤。
女骑士准备骑车出门,但明明天色明亮,机车大灯却已经亮起,离开前,车灯照到了监视
器,也照进邻居窗户,因此被认定根本是故意找碴。
另外一段画面更离谱,机车发动后,有疑似刻意将车灯,对着窗户摇晃照射的情况,另外
机车转向时,又照了好几次,也让住在屏东的徐先生,遭邻居一状告上法院,如今屏东地
院依违反社维法,裁罚徐先生5000元罚锾。
徐男家人:“他这部机车新的,发动后就一定会开启的,每次(机车)转弯时,都多少会弄
(照)到呀,感觉他们真的是吃人够够,我们对他们真的有够好的耶。”
虽然徐姓男子的家人帮忙喊冤,是机车本身设计,不是故意的,但院方仍认定,现场就算
是夜间,仍照明充足,没有开灯必要,而且近光灯的角度不同,疑似刻意开启远光灯,甚
至开灯故意持续,已经逾越一般人观念的容许程度。
屏东警分局民和副所长 徐正山:“警方受理后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将徐男移送屏东地方
法院,法院认定其行为确有借端滋扰邻居,裁罚新台币5000元。”
虽然被害人不愿出面回应,但屏东地院根据社维法第68条第2款,提到用言语及行动等方
式,借端滋扰住户,如果行为人有主观故意,而且藉特定事端扩大发挥,来达到干扰被害
人的结果,就算成立。
记者vs.其他骑士:“喔...(亮灯)就发动了吗,对喔。”
因此机车头灯会不会自动亮起不是重点,是否有故意照射事实,才是法官认定要不要裁罚
的最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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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车头灯大可以但亮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