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标准的曲解洗地,
检察官办案起于“大胆假设”没错
但重点在“小心求证”
翻白话,
今天找到一本礼金簿,接下来要干嘛?
当然是确认金额跟礼金簿是不是一致
不一致的时候
去问管礼金簿的人,跟包礼金的人,
如果两个人都对这金额没印象,
你还会硬说有这笔钱吗?
Ok,你也许会跟旁边负责帮忙收钱的double check 。
如果金额很特殊(其他都是几千块,只有不见那笔几十万),也没有旁证,调不到录影带
,没有对话录音,你是不是该怀疑是不是抄错?或其他可能行?
北检最烂的地方就是,根本没在求证,或是无法求证,就自己心证。一个法治国家,如果
检察官可以毫无实证的起诉人,并透过起诉过程限制他人权益,这还算是民主自由国家?
退200万步说,除了中国、俄罗斯、北韩这种极权国家,你有办法举例近30年有类似办案
程序的案子在任何自由民主国家发生过?如果都没有,凭什么不能被公评?
※ 引述《chal ( )》之铭言:
: 有些论点说现在是有罪推定
: 其实检察官本来就是有罪推定
: 说文解字
: 推定就是 推论 假设
: 试想
: 如果检察官不假设一个人有罪
: 那干嘛去调查他呢
: 当然你要有一些初步看起来像犯罪的事证
: 比如说莫名几百亿的给容积
: 查了以后发现有excel有1500的数字
: 且前后排都证明是金钱
: 然后编辑者还是wen
: wen就是文
: 在所有柯文哲的助理与亲信之中
: 就只有柯文哲有文
: 既然柯文哲一开始被检察官有罪推定了
: 查了以后又发现这些事证
: 当然更坚定的让检察官推定柯有罪
: 检察官跟法官不一样
: 法官才是要无罪推定的那个人
: 而检察官一直扮演的就是积极调查的角色
: 如果检察官也无罪推定
: 那台湾只剩下现行犯才有资格被调查
: 但现行犯不用调查了
: 所以检察官如果无罪推定 就失业了
: 也不需要这个职位了
: 所以检察官有罪推定
: 而法官无罪推定
: 然后律师尽力帮客户无罪
: 在这种情况下
: 三种角色中有二种对被告有利
: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被押
: 只能说情况对被告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