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主席这话讲得还是太委婉温柔恭让了
就我国制度条件上
柯总召这套威胁还是挺有机会成立的
根据《宪法诉讼法》规定
第77 条
政党之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
主管机关得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政党解散之判决。
因此依法
宪法法庭确实有权判决宣告政党解散
只要该评决经过大法官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我国目前法定的大法官编制总额15人
加上大法官皆由总统提名
要凑出10人同意解散国民党
在柯总召算计下确实是颇具威胁
只是柯总召忽略了目前在任的大法官
仅有前总统蔡英文提名的8位
并无法凑出法定同意的解散门槛
必须至少再加两位由赖神提名的大法官才有机会
也就是说
现在就算现任8个大法官全都同意解散国民党
但因少了2个
未达法定比例仍应判决不予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