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国民党团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拟提高罢免门槛
《选罢法》修正哪些条文?
罢免门槛相关条文
本次排审为国民党立委许宇甄、徐欣莹与苏清泉等人提出的修正草案,主要针对罢免提案
与罢免门槛进行修正。
罢免提案:现行条文为“公职人员就职未满1年者,不得罢免”,
本次提案将“不得罢免”修正为“不得为罢免之提议与连署”。
罢免门槛:现行条文中罢免案欲通过,需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
且同意票数达到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即为通过;
本次提案除原本2大门槛外,拟再新增“需超过被罢免人当选时得票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