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igihh 2024-12-11 22:41:04※ 引述《joeboy (揪立)》之铭言:
: 杀直系8个被判无期徒刑
: 人家郑捷杀四个直接抓去枪毙
: 郑捷是不是生错年代?
: 宪法法庭是在鼓吹人吗?
: 不然怎直系不用判死
: 跟我那个年代的公民课本上教的都不一样馁
: 为郑捷感到悲哀
:
我想你应该没看新闻吧!应该很多媒体都有引用高院自己的新闻稿内容,
里面说得很清楚了,陈某纵火烧死8位家人,动机与目的具备特别可非难性,
白话文就是这已经到了特别无法被接受的地步,因此高院认为属于最严重的犯罪情节,
已经达到科处死刑程度,就是说这本来是该被判死的,但因为陈某自首所以才法外开恩
减刑,且也特别说了,无期徒刑是已经减刑之后的最大上限,没理由再减。
但被告只承认放火而没承认杀人,对此法院没采信,仍认为有杀人的故意。
只能说陈某这次太幸运,遇到法外开恩的法官,不然高院自己都说了已达珂处死刑程度
照理来说判死应该没有疑义才对,特别找理由减刑可见另有考量。
另外,本案不是依据杀人罪判决,而是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这比普通杀人罪还重,
原本规定只有死刑与无期徒刑两种,普通杀人还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后来修法了,改为加重刑度1/2,但还是比普通杀人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