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超好笑的
安乐死合法化的支持者
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人类有生命自主权
人类有权利决定自己何时死亡
今天琼瑶正是行使了她的生命自主权不是吗
反观你要求她去国外安乐死
才是违反她的个人意志
干涉她的生命自主权
人家不想再去贡献瑞士的GDP不行吗?
死在自己的家乡土地也不行?
※ 引述《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之铭言:
: 这不对
: 妳真的病太久了不想活,可以跟傅达仁一样,去欧洲寻找合法的安乐死途径。
: 妳是“琼瑶”,妳多的是钱和人脉资源,不可能做不到这一点。
: 为什么偏偏要在台湾自杀,然后跟别人说“你要珍惜生命”?
: 这是莫名其妙!
: 我赞成安乐死,我百分之百支持!!!
: 妳是一个拥有非常多资源的人,偏偏要选择在“安乐死尚未合法化的台湾自杀”,
: 我觉得这是一个超级烂的示范。
: 傅达仁好多了,他真正显示出了他的坚定以及安乐死的正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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