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前大法官黄虹霞:宪诉法修法若通过 侵害

楼主: ip001 (ip)   2024-11-30 08:21:48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 黄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员额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没有变,也就是十位大法官

: 可以开会,若不足十人就不能开会。
: 黄虹霞说,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届满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还在运作当中,而

: 是可以运作,因为是采“现有员额”,开会没有问题。若翁晓玲等人提出的修正案通过

: 现有员额改为法定员额,宪法法庭将无法开会,就会瘫痪宪法法庭。
: 黄虹霞示警说,据统计,大法官受理的案件有九成八是人民申请的案件,也就是人民需

: 大法官来保护其基本权,若宪法法庭整个“被瘫痪”、无法运作,谁来保障人民的基本

第 30 条
判决,除本法别有规定外,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
过半数同意。
要找目前宪诉法规定,以“现有”总额的人数为基准
那假设说,大法官因故只剩下三名大法官在任
这三名大法官就能解释宪法
寡头大法官不用以高标准的规格来看待解释先发这件事,我也佩服这名前大法官的独裁思
想了
民主制度,就是需要有平衡和制衡
更极端一点,如果只剩下一名大法官可以解释宪法
那这名大法官是不是就可以解释民主宪法的总统的产生,唯有赖清德一人有参选的权利
并解释总统当两任的规定,违宪
赖清德得连选连任
是不是最后这名大法官直接解释
中华民国其实真正的国名叫台湾共和国
总统就是皇帝?
宪法是国之根本,本应该就用高标准去解释
提高到原有员额大法官,三分之二人数通过释宪案
到底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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