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民法删父母惩戒权 情节严重可停止亲权

楼主: hysterpedia (抓狂百科全书)   2024-11-29 18:21:00
台湾最大的问题就是学法律的人乱政
建议宪法增修条文删除特定科系人权
先从试办删除生育繁殖权开始
行政院改棒球场
※ 引述《Powerplayer (酷拉皮卡丘)》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新闻网
: https://udn.com/news/story/12788/8391972
: 2024-11-29 01:07 联合报/ 记者黄婉婷/台北报导
: 行政院会昨天拍板民法第一○八五条修正草案,删除“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
: 等文字,要求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
: 不得有身心暴力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停止亲权。
: “身心虐待”将细致定义
: 至于何谓“身心暴力行为”,卫福部将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针对
: 其中“身心虐待”做细致区分,现行六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锾上下限也将同步调
: 整,将来会依情节轻重会有不同罚则。
: 避免“惩戒”变暴力借口
: 现行民法第一○八四、一○八五条规范,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及教养的权利义
: 务,且“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被视为父母拥有“惩戒权”的由来。法务部
: 认为,“惩戒”二字在实务上常遭误用或作为对未成年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的借口。
: 法务部参酌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及相关一般性意见,和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儿童权利
: 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独立评估意见,及国外立法例,将原条文修正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
: 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
: 修法草案将函请司法院会衔,再送立法院审议。
: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刘英秀指出,草案修正重点是阐明父母行使教养权原则、尊重未成年
: 子女人格发展,以及禁止对未成年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至于何谓“身心暴力”定义,后
: 续卫福部将配套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将身心虐待样态做更细致区
: 分。
: 卫福部盼父母正向管教
: 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明昕说明,参考目前的司法审判案件,发现法院对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
: 早有具体红线,要求不得伤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此次修法方向跟法院判决趋向一样。
: 此项修法去年曾引起轩然大波,家长担心修法后,正当管教也可能触犯法律。卫福部保护
: 司副司长郭彩榕解释,未来父母亲并非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采取正向方式,卫福部将
: 与教育部携手持续布建亲职教育资源。
: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学务校安组专委薛承祐说,目前各县市皆已设立家庭教育中心,
: 针对亲职教养上的疑难杂症,民众可来寻求协助,也能参考家庭教育资源网资讯,或拨打
: 全国家庭教育咨询专线寻求咨询与辅导。
: 不婚不生,人生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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