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甜心议员”涉诈助理费遭重判 林颖孟喊

楼主: ImBBCALL (抠机)   2024-11-29 18:02:18
※ 引述《icem (越夜...)》之铭言:
: 欸不是啊,高判决出来后,一堆人说贪污就是7年起跳重罪,7年4月已经算轻了,那些
轻?
: 的都是认罪同时缴回犯罪所得,结果今天跳出个林,坚不认罪,也没判刑7年以上,明
明?
: 是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领财物”。
: 台北地院今审结宣判,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领财物”罪,判处林颖孟
3?
: 月徒刑。
: 新竹市市长高虹安因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台北地方法院

: (26)日判处有期徒刑7年4月。
:
恕删文
看之前新闻,写犯罪所得是26万
我还以为有刑法59条减刑
https://i.imgur.com/vFXoHh8.jpeg
结果仔细看台北地院的新闻稿,才知道
林颖孟一共有二行为
1.行为一(诈资遣费)
林颖孟自107年12月25日起聘用杨尚伟担任公费助理,林颖孟因故决定自108年9月28日起
将杨尚伟资遣,因“资遣费”非在议会补助公费助理酬金或费用之范围内,林颖孟为免除
应由其自行支付之资遣费用,竟基于利用议员身分所衍生之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
员登载不实之犯意,迟至108年11月1日始向台北市议会办理停聘,致使不知情且无实质审
查权限之台北市议会承办人事及出纳之职员陷于错误,误认杨尚伟于108年10月仍有实际
从事议员助理的工作,乃在“台北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酬金清册”登载杨尚伟于108
年10月仍为林颖孟之公费助理,并将该月份之“月酬金”新台币(下同)30,000元拨入杨
尚伟的银行帐户,以及将相对应之劳保、健保及劳退机关提拨补助款拨入林颖孟的银行帐
户,则林颖孟借由上述方式诈领1个月款项共计35,563元,权充其本应自行支付予杨尚伟
的资遣费,足生损害于台北市议会对于补助议员聘用公费助理费用管理、核销与计算之正
确性。
2.行为二(图利前男友)
林颖孟前于107年12月25日起聘雇当时男友叶曜彰为公费助理,嗣叶曜彰于109年3月31日
成立米达克星球有限公司并担任负责人,致无法继续受聘为议员之公费助理,惟林颖孟斯
时有剪辑问政质询影片、制作公关宣传品、经营自媒体等工作事项之需求,且为扶植甫成
立且缺乏资金及客源之米达克公司,渠2人乃谋划将米达克公司新聘雇员郭羿岑充作议员
公费助理,该雇员再依指示从事林颖孟、米达克公司交办之工作,以便将应由米达克公司
支付或分摊之雇员薪资及劳、健保等人事支出成本转嫁予议会负担,渠2人即共同基于利
用林颖孟之议员身分所衍生之职权机会图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之犯意联
络,向台北市议会提交郭羿岑为公费助理名单,致台北市议会陷于错误,误认林颖孟所聘
用之郭羿岑确为全职公费助理,不知情且无实质审查权限之台北市议会承办人事及出纳之
职员遂自109年5月起在“台北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酬金清册”,登载郭羿岑为林颖孟
之公费助理,并逐月将“月酬金”35,000元拨入郭羿岑的银行帐户,以及将相对应之劳保
、健保及劳退机关提拨补助款拨入林颖孟的银行帐户;林颖孟于聘用郭羿岑担任议会公费
助理之期间(即109年5月间起109年11月1日),郭羿岑固有从事剪辑问政质询影片、设计
公关文宣等等与林颖孟议员职务有实质关联之事项,然工作量明显少于其他公费助理。且
叶曜彰更同时指示郭羿岑制作诸多米达克公司承接之案件,米达克公司却未另行支付郭羿
岑之薪资、劳保、健保及劳退机关提拨补助款,则林颖孟、叶曜彰共同以上述方式图米达
克公司之不法利益,免除支付郭羿岑之薪资、劳保、健保及劳退机关提拨补助款之利益,
足生损害于台北市议会对于补助议员聘用公费助理费用管理、核销与计算之正确性。
行为一刑度:七年以上
行为一的犯罪所得:35,563元
行为一减刑:未满五万减刑
https://i.imgur.com/fUri63E.jpeg
法院判决:3年8月
行为二刑度:五年以上
行为二所图利益:新闻稿未说明
行为二未减刑
法院判决:5年8月
大概是这样
案件事实不想评论
但单纯法条上科刑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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