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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赖于榛
3.完整新闻标题: 政院提修法“删除惩戒权”父母管教子女只准采取正向方式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11/28 14:14(11/28 14:21 更新)
行政院会28日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删除父母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等文字。(图
取自Pixabay图库)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8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删除父母得
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
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且不得有身心暴力行为。
现行民法第1085条规范,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法务部拟具
的民法第1085条修正草案,将条文修正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
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草案将函请司法院会衔,再送请
立法院审议。
法务部报告指出,草案修正是参考儿童权利公约(CRC)第19条规定及相关一般性意见,
还有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提出CRC第2次国家报告独立评估意见,同时也为符合日本及韩
国近年来的相关修正,接轨国际潮流。
法务部指出,草案修正重点是阐明父母行使教养权的原则、尊重未成年子女人格发展,以
及禁止对未成年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后续也将会有配套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
障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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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草案审查的行政院政务委员林明昕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此案修法过程,参
考目前相关司法审判案件,发现法院对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早已划下具体红线,就是不
得伤害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此次修法重点无外乎就是不得伤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整体而言
修法方向跟法院判决趋向一样,因此修正后法院判决以及亲职教育都不会有翻天覆地的大
改变。
卫福部保护司副司长郭彩榕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也说,未来父母亲不是不能管教小孩
,而是希望能采取正向方式,卫福部也将与教育部携手,持续布建亲职教育资源;教育部
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学务校安组专委薛承祐则说,目前各县市皆已设立家庭教育中心,民众
有亲职教养的疑难杂症都可以寻求协助,也可以参考家庭教育资源网资讯,或拨打全国家
庭教育咨询专线寻求咨询与辅导。(编辑:苏志宗)1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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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台湾大概有一天会被人本主义学派搞到亡国
一样米养百样人
孔子两千五百年前就知道因材施教
政府却想用一套标准套用到所有家庭
家庭不能管教
学校不能管教
霸凌不能管教
要嘛加入霸凌别人
要嘛阻止霸凌被杀
要嘛被霸凌自杀
行政院是不是忘了,有些人根本不配称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