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大纪元
2.记者署名: 袁世钢
3.完整新闻标题: 仲介病患赴中换器官捞2千万 肝肾移植名医被诉求刑6年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年11月25日
【记者袁世钢/综合报导】中部知名肝肾移植手术权威医师陈尧俐,涉嫌自2016年至2019
年间与某生技公司负责人黄男等4人,非法仲介10名病患至中国换器官,共同牟利2,037万
元(新台币,以下同),遭起诉求重刑。
陈尧俐医师曾任彰化基督教医院移植中心主任,彰化地检署调查,陈男看诊时获悉病患有
肝脏或肾脏移植需求,即请病患与黄男联系,商谈赴中国进行肝肾移植手术的费用;黄男
收费后,由其妻杨女居中联系,安排6名病患到中国山东青岛市医院、4名病患到中国湖南
长沙市医院进行移植。陈尧俐除亲赴中国指导手术外,还指示谢姓护理师前去指导术后照
护事宜。
检方查出,黄男开价“肝脏供体费”约人民币35万元至40万元(约新台币157万元至180万
元),“肾脏供体费”则约人民币20万元(约新台币90万元),若加上术后照护医疗、中
国医师报酬、食宿交通等费用,每名肝移植病患须支付约新台币500万元至750万元;肾移
植病患则须花费300万元至350万元不等。待众人取得报酬后,再透过洪男,利用地下汇兑
方式给中国医师费用。
彰检认定,陈尧俐4人涉嫌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12条之无偿原则,足认具有仲介
对价、不透明器官移植医疗风险。检察官考量,陈尧俐等人严重违反医学伦理、破坏器官
无偿捐赠之普世基本原则及我国之国际形象,情节重大,尤其陈尧俐于2008年就曾因违法
移植器官遭送惩戒,却未知悔改,因此具体求刑6年;其余4人求刑3年。至于陈尧俐助理
、谢姓护理师,检方考量,是因协助照护病患,而获得每名病患报酬20万元,因此谕知缓
起诉处分,并应向公库缴纳缓起诉处分金110万元。
有人回国1周过世
彰检强调,目前有“非法器官移植旅游医疗”风险及实情,有向国人充分揭露真实资讯的
必要。调查发现,多数病患在器官移植后存活时间仅2、3年,甚至有病患因器官移植失败
不治,也有回国后1周内即过世之情形,呼吁民众切勿任意听信不法集团仲介器官移植,
以免支出高额费用却未能换取健康。
彰化基督教医疗财团法人表示,陈尧俐自2022年7月1日起已非该院医师。该法人医疗体系
绝对禁止违背医学伦理及法律的医疗行为。中国在器官移植取得无法溯源情形下,强摘法
轮功学员、良心犯、疆独、基督教牧师器官等情形,皆有相关报导。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副理事长兼发言人黄千峰医师受访时表示 ,这是(台湾)
2015年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法后,首次对境外非法移植仲介的起诉,希望这能够
引起国人及政府的重视,前往中国移植,将涉及医疗、道德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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