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门、闯屋找人理论…被击退后又放话杀人 男连犯3罪判刑
联合报/ 记者 邱瑞杰/基隆即时报导
罗男因故对黄男心生不满,午夜持剪刀到黄家,踹开大门并闯入屋内,结果被黄男打退,
又在屋外放话“一定要杀到你”触法。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毁损他人物品罪、侵入住
宅罪、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应执行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基隆市罗男和黄男有纷争,罗对黄心生不满,去年6月2日午夜带2把剪刀,前
往基隆月眉路黄男住处。罗先在门外呼喊,黄男开门后,看到罗手中拿着1把剪刀,想要
把门关上,但被罗用脚踹开大门,并导致大损坏。
罗男接着手持剪刀擅自侵入屋内,黄拿起家中棍棒反击,把罗男手中的剪刀打落后,两人
拉扯并倒地,罗男接着又从随身包包另1把剪刀,但马上被黄男推出门外。罗在门外对着
黄说,“会照三餐来你家杀你,一定要杀到你”等话,黄男心生畏惧,经警到场处理。
员警将罗男带回调查,制作笔录后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时,罗男坦承有踹开黄家
大门,并在未经黄男同意下进入屋内。遭到黄男驱离后,是在门外说“我会照三餐问候你
”,没有说要杀黄男。检方侦查后,依涉犯侵入住居、毁损和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罗男。
法官审理后指出,罗男恣意毁损黄男大门,又擅自闯入黄男住家,对他人居住自由、财产
安全均造成危害,极易使人心生不安。罗男又出言恫吓,使黄男心生恐惧,罗男法纪观念
显有不足,应予责难。
法官考量罗男在犯本案前的5年内,曾因窃盗、伤害、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案件被判
刑及执行完毕,法院开庭时坦承全部犯行,兼衡犯罪动机、手段、所毁损财物价值及待业
、家境勉持等情状,毁损他人物品罪判刑2月,侵入住宅罪判刑3月,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
3月,应执行5月徒刑,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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