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剑指中配!绿委提案“担任立委须提放弃国

楼主: TouchAgain (谢谢)   2024-11-22 18:02:06
https://www.nia.gov.cn/n1051057/n1051076/c1051258/content.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的,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一是外国人的近亲;二是定居在外国的;三是有其它正当理
由。申请人可在国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可在国外向中国
外交代表机关及领事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部审批。具体申请资料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
局网站查询。
上面这段是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对于放弃国籍的规定,
修法要有可行性,修法之前你先看看陆配有没有放弃的可行性,
根据中国的规定有三个条件,第一跟二是外国人的亲人或者是定居在外国,
但中国把台湾视为其一部分,那就代表台湾不是中国承认的外国,所以不适用。
第三是其他正当理由,在台湾选举算不算放弃正当理由,也是中国说的算。
再来,申请人可在国外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及领事机关提出申请,
呃...台湾好像没有这种东西,只有一个东西叫陆委会,
因为台湾跟中国都把对方视为自己的领土。
如果这个在陆委会申请办理都没办法得到中国同意配合,那也不用叫人自己回中国办了。
因为申请理由都相同的话,自己回中国办跟陆委会代办效力应该相同。
所以现在这个事情很简单,请李贞秀把申请书提交给陆委会,
请陆委会跟中国办理放弃李贞秀的中国国籍,陆委会如果有办法办成,那就OK.
陆委会如果办不成,呵,那陆委会跟民进党就乖乖闭嘴吧。
一个陆委会都办不成的事情,叫一个中华民国的小小公民自己怎么办?
如果连陆委会都无法帮你放弃国籍,那修这个法有何意义?
如果是这样,那修这个法说穿了,就是变相禁止陆配参政罢了。
这些事情民进党其实应该也很清楚,只不过是故意政治操作罢了。
※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新头壳
: 2.记者署名:
: 金大钧
: 3.完整新闻标题:
: 剑指中配!绿委提案“担任立委须提放弃国籍证明”顺利付委审查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李贞秀日前因国籍问题,猖狂发言怒呛陆委会。对此,民进党立
: 委黄捷及王美惠均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条文修正,若无办理放弃原有国籍,
: 并提出丧失国籍证明,不得登记为立法委员候选人。修正案在今(22)日立法院会上,没
: 有党团提出异议,顺利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设有“两年条款”,为了弹性参选县市首长并让更多人选得到立委资历
: 。若现任8名立委在两年期满离任,排名第15的中配李贞秀将顺利递补为不分区立委,陆
: 委会副主委梁文杰7日指出:“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还保有中国国籍的李贞秀则
: 呛,要她提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陆委会应先
: 裁撤。
: 立法院今日召开院会,由黄捷及王美惠分别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条文修正,
: 列为报告事项第93案、第95案,在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告无异议后通过,顺利交付内政委员
: 会审查。
: 有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条文修正,是在原有条文“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
: 湾地区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十年”之外,再加上“及办理放
: 弃原有国籍,并提出丧失国籍证明者”,不得登记为公职候选人、担任公教或公营事业机
: 关(构)人员及组织政党。
: 另外,条文也增订“非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二十年及办理放弃原有国籍,并提出丧失国
: 籍证明者,不得登记为立法委员候选人”。
: 提案人黄捷接受新头壳访问指出,为了避免有民选公职人员中有双重国籍,所提出修正中
: 国人取得台湾户籍后必须放弃中国国籍,才能登记为公职候选人,这是和外国人齐一规定
: 。同时也修正必须取得台湾户籍满20年且放弃中国国籍后,才能登记为立委候选人、担任
: 国安相关机关的公务人员及监察委员。
: 黄捷强调,这个案子顺利付委,相信在野党也有在思考相关国安议题。目前中国持续升高
: 对台湾的威胁,国家是大家的,希望朝野政党都能共同为国家安全努力。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11-22/945821
: 6.备注:
: 没想到居然真的要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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