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咸酥鸡老板6度侵犯少女还拍片恐吓 

楼主: swallow753 (下午茶)   2024-11-10 19:22:17
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林冠丞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咸酥鸡老板6度侵犯少女还拍片恐吓 辩罹病仍判7年10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一名24岁,经营咸酥鸡摊的陈姓男子,今年4月初透过手游认识一名国中女学生,
没想到他为了逞兽欲,竟3度侵犯对方,还拍摄影片,更将女学生对话记录都删除,借此
规避查缉的风险,台中地院一审时,陈男虽认罪,但辩称自己有身心问题,请求减刑,不
过法官并未采信,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治条例》等6罪,判处7年10月徒刑、拘役50天
,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事发于今年4月初,陈男与女学生透过某手游认识,接着陈男明知对方未
成年,仍于4月21日上午8时,违反女学生意愿与其发生性行为,接着他又趁女学生不注意
时,抢走手机删光对话纪录,规避遭警查缉的风险。
而4月27日8时至10时27分,陈男再度伸出狼爪,在2楼住处性侵得逞,并拍片纪录,同日
晚间23时43分传讯息恐吓;5月5日8时26分故技重施,第三度侵犯得逞,且再度将过程拍
摄下来。
事后心声恐惧的女学生开始躲避陈男,但陈男却传讯息威胁“我可以去妳家、妳学校找妳
”、“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锁起来”,女学生父亲发现后立即报警提告。
台中地院一审时,陈男坦承犯行,但称自己2019年曾被诊断患有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之适
应障碍症,曾至台中医院精神科就诊,想争取减刑,但法官审酌,陈男案发前并未再就医
接受治疗,且他懂得删除对话记录,显示他性侵害时意识清楚、思虑缜密,对于自己行为
违法一事,确实有清楚的认知,不采信陈男说词。
因此法官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治条例》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3年10月、
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无故删除他人电磁纪录罪判拘役40日、2个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
年被拍摄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及7年4月、2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各
判拘役30天,合并应执行期7年10月徒刑及拘役50天,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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