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押走我”!警急救人 见情侣爽吃海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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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卢品皓 / 摄影 徐纪宏 武绍隆 报导
发布时间:2024/11/10 19:01
高雄市警方接到一名女子到报案,她紧张的跟警方讲,前男友为了求复合,将她强行押走
,警方根据定位,出动10多名警力,紧急赶到东港华侨市场要救人。结果眼前出现的一幕
,竟是女子跟前男友两人大吃海鲜,让警方都傻眼了。
员警:“你因为涉嫌妨害自由,我们依法将你逮捕。”
一名灰衣男坐在地上,遭到大批员警包围,双手被铐上手铐,眼看逃不走了,只好乖乖配
合警方,并押上车带回派出所。
目击店家:“警方就在这边堵他们,等到他们走回来,三、四个围一个,把他们两个围一
起,就没让他们出来了。”
会出动大批警力,是因为这名37岁黄姓男子,9号下午四点多,到九如一路找40岁范姓前
女友求复合,两人随后骑机车双载到男子大寮住家,换成自小客车后,一路开往屏东,女
子在车上报警,说自己遭前男友强制押走,甚至电话里还传出争吵声。
记者卢品皓:“女子在高雄报警后,警方紧急增派警力救援,没想到随着定位,来到华侨
市场的海鲜餐厅,却看见两人吃完大餐,准备离开。”
范姓女子邻居:“(可能只是吵架不是被押走?)对啊结果两个人去吃饭了啊,太夸张了啦
!”
员警增派至10名警力,大老远从高雄开了近一小时的车程,跑到屏东东港抓人,到场一看
,女子竟然跟前男友快乐吃海鲜,让警方相当傻眼,而但还是依妨害自由将男子移送侦办
。
律师李茂增:“犯嫌强押被害人上车,因而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这个行为已经构成刑
法302条,剥夺人身自由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两人交往期间,就有范姓女子通报家暴的纪录,没想到男子求复合不成,强押前女友
上车,虽然两人最后开心吃海鲜大餐,但律师强调,当下女子认为被剥夺自由,就足以构
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