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诈千万助理费!基隆议员张秉钧判刑1年11

楼主: NinJa (fine~)   2024-11-09 17:38:36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骄傲-92共识)》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刘人豪
: 3.完整新闻标题:
: 诈千万助理费!基隆议员张秉钧判刑1年11月、缓刑5年 上诉遭驳回
: 4.完整新闻内文:
: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及曾任议员的父亲张锦煌,涉嫌和母亲、人头助理,联手诈领助理
: 补助费与春节慰问金共约千万。基隆地方法院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张锦煌有期徒
: 刑2年;张秉钧有期徒刑1年11月,又犯政治献金罪,处有期徒刑4月,均缓刑5年。上诉后,
: 高等法院判决驳回。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09/2851709.htm
不知道现在的法律怎么会变成这样?
认罪就能轻判 实在是一件很吊诡的事情
当你蓄意犯法 那你被抓到的时候 认罪反而罪比较轻
当你不小心犯了法 你还要考虑认罪来换得轻判
当你不觉得你有犯法/当你是冤枉的 你还要考虑是不是认罪换轻判?
你捍卫自己的尊严反而被认为死不悔改?
不要说不会冤枉 如果说不会冤枉 那废死就完全失去立场了
而连死刑犯有没有杀人都能冤枉 那就别说检调与法官的判决都是正确的
回到法的初衷
当一个有犯意的人 犯了法
父子档议员 人头助理骗国家的钱
这不是明知故犯 应该加重罪刑吗?
你用人头去虚报 这就证明了故意 为啥是轻判还带缓刑?
现在的台湾像是鼓励你去犯罪 只要被抓到后承认就好
没被抓到的话不就海捞一笔 C/P太高了吧
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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