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觉得大法官提名制度应该修正
改成类似不分区立委提名制
由政党票比例上位
这样才符合民主精神跟有民意基础
不然像现在大法官当犬法官用
且不说把民意践踏到无以付加外
还只能听独裁者意志
滥用宪法解释权背弃专业
也别说什么应大法官超然党派之外
超他老木
就大家都务实一点诚实一点
大法官根本不可能超然党派
不用大家在那边演
※ 引述《linda17a3 ()》之铭言
: 安安大家好
: 本肥想问一下
: 大法官有立法权吗?
: 怎么跟本肥国中学的公民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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