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WAR (EE)》之铭言:
: 收贿的最重要定义 期约对价
: 钱有没有收到,搜到。事情有没有办成都不重要
: 徐永明被判7年4月,就只是因为
: 徐永明以其协助办理东吴大学公听会之职务上行为为对价,换取以“政治献金”为名义包
: 装之贿赂期约。最后李恒隆因误解徐永明不愿收受其“政治献金”,故终未交付贿赂予徐
: 永明收受。
: 且因为相关人联系中,出现“催促”、“差劲”、“谈定”等语句,以及徐永明询问“李
: 恒隆那?”吴世昌回以“我再来催。”等语,加上李恒隆郭克铭咬死
: 巩固了上面期约对价事项
: 检方约寻过张高祥黄崇仁王令麟谢国梁等人,相关募款事宜应该都为真
: 只是没有申报政治献金而已,以台湾政党选举花费来看,大家都有相关问题
: 假设真的有那1500万(个人觉得机率不小)
徐永明,有以上联系,那可以说服
那1500万的联系细节是啥,
到现在检方没有讲清楚
只说有1500万,人事时地物至少简单叙述一下吧
怎么会说柯文哲拿1500万,那跟谁拿,什么时候拿的,在哪拿的
有没有相关文字记录
办郑文灿,检方都说有提供给法院新证据
办柯文哲,说柯文哲收1500万不用拿相关证据的,反正说柯有拿就是有拿
至少说根据USB纪录1500推论说柯文哲收1500万,
那这样大家至少也知道来源是USB纪录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