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面对暴政,拥枪权是唯一解吧?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1-05 06:29:00
※ 引述《kalababygi (海勒姆)》之铭言: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美国人民的拥枪权,使其在遇到政府暴政时,可
: 以依靠枪枝反抗政府。
: 人民没有足够的抵抗能力时
: 政府用武力屈服你去做你不认同的事
: 像是强迫拿你的钱来搞你
: 再把你送去战场当炮灰
: 就是乌克兰那样
: 平民根本就没办法反抗
: 只能被当经济动物一样让权贵摆布
: 所以乌克兰的人民有拥枪权
: 是不是就可以抵抗政府的强迫征兵了呢?
实际上,原始文字是:
“携带武器的权利
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
利,不得予以侵犯。”
而且别忘了一个“陷阱”,第一条第八款同时赋权国会,“为征召民兵提供用度”、“为
组织、装备和规范民兵提供用度,并为统辖服役于合众国的民兵提供用度”
因此在受到合法征召(美国法律应另有明文)的前提下,是不得拒绝强制措施的...
按“哥伦比亚特区诉黑勒案”的见解,“第二修正案保障个人拥有枪枝的权利,不论该人
是否属于民兵皆然,并且可以基于合法的目的使用该等武器,诸如在屋内自我防卫”;可
是该案在联邦最高法院的投票中,仅以五比四作成
因此基于微弱多数的情况下,合宪性迄今仍有争议,没办法一锤定音。
且枪支管制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所以更考验著联邦、州政府的智慧,在不违背判例的同时立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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