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郭豫珍抛这两个是什么问题?要拈花微笑?

楼主: abcdragon (香蕉龙)   2024-11-04 20:00:45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71/155696
郭豫珍表示,有两个问题迄今没有研究透彻:
据了解,这两个关键条文分别是《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规定,“立法委员每人得置公费
助理8人至14人,由委员聘用;立法院应每年编列每一立法委员一定数额之助理费及其办
公事务预算。公费助理与委员同进退;其依劳动基准法所规定之相关费用,均由立法院编
列预算支应之。”
另一个条文则是,《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第二项
规定,“….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应至少聘用六人,县(市)议会议员每人应至少聘用2人
,均与议员同进退。议员得聘以日薪计之助理,其日薪累计之月总支出,不得超过前项助
理补助费用总额4分之1。”
而要求律师先行研究的问题包括,《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
》今年修正时,为什么特别规定“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应’至少聘用6人”,希望讨论
法律变更理由。此外,公费助理的立法意旨到底有何异同?制度设计的精神与实务运作有
无相似之处?
这两个条文是什么问题?有人知道吗?
然后为什么有人看到上述问题会微笑以对?
是在笑众人迷昧的心灵吗?
怎么看得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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