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罪最低7年起跳。
ps.如果觉得太重请蓝白立委修法
2.检方原本认定高虹安贪污金额是46万多,法官竟然从宽认定到剩下11万多,且高虹安侦查
过程中态度不佳,不仅不认罪,还发动民众包围地检署、利用民众党系统攻击检调,企图用
政治干预司法,故只判7年4个月太轻,所以检方要上诉
3.公卫文不认罪,且侦查过程中配合高虹安攻击检调,最后竟然判缓刑?那其他乖乖认罪的
助理是白痴吗?所以针对这个部分检方也要上诉
ps.公卫文提的那个什么关掉录音、上面说要办高虹安…云云,就算是事实好了,这跟高虹
安、公卫文自己是否犯罪完全无关。放这个消息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转移焦点、攻击检调、
煽动支持者情绪。
3.以高虹安立场,就是要拼无罪判决,不然民众党形象大伤,未来个人政治路也断掉,故死
不认罪,场外也运用“各种方式”努力拼看看能不能无罪,故高虹安也要上诉
4.相信检方一定超级不爽高虹安跟公卫文这两名被告,还有最近柯文哲跟民众党也是用同样
的方式在操作、攻击司法体系,相信检方绝不可能手下留情,一定把你们办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