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B01W0298 徐诗咏
新招?建商“自愿毁预售约”赔款不交屋 2方案让购屋族崩溃求助
不少购屋族碍于中古屋房价过高,会转向购买预售屋,透过较长付款期限能减轻交屋前负
担。不过,日前传出有建商在交屋前“自愿毁约”赔偿,原因曝光后让购屋族崩溃。
一名购屋族匿名在“靠北建商”发文,写下:“3年前下订了预售屋(预计2023年11月交
屋),而建商在2023年8月房子盖好完工后,却不给我们验屋入住,对我们说只给我们两
个选择。”他进一步说,方案包括“解约退款”或“重签购房合约(须加价880万)”。
该购屋族无奈表示,若不接受上述方案,只要是3年前下订的住户,建商都不给验屋,除
非愿意重新下订接受房价多880万,不然不给验屋入住;去年7月之后的购房者,或今年下
订的住户却能验屋并住进去。
他痛批:“我们在预售屋开卖初期就购房的,建商却不让我们入住,并对我们狮子大开口
坐地起价。请问要如何处理?”多数网友留言“完全没理由的话,可以拿合约提告违约”
、“县市政府有建管局申诉”、“可以直接提告了啦”、“千万别解约,不管怎样都对买
方有利”、“那干嘛还要买预售啊?太不讲理了”。也有内行网友提醒:“依照预售屋应
记载事项第24点规定,所谓建商违约赔偿15%,只限于建商违反建材设备、开工取得用执
照和瑕疵担保3项。所以,如果是建商拒绝验收或交屋,将来提告,损害赔偿金额绝对不
是所谓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