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委翁晓玲提案“提高释宪判决门槛” 司

楼主: zxc17893 (嘻嘻)   2024-10-20 05:40:5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2024/10/20 05:30
〔记者陈政宇/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蓝委翁晓玲提案“提高释宪判决门槛” 司院:恐伤人民寻求救济权利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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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出修正草案,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人数即法定总额15人。司法院指
出,该草案有实质冻结大法官解释宪法权责之虞,损害人民寻求宪法救济的权利。图为宪法
法庭释宪。(资料照)
2024/10/20 05:30
〔记者陈政宇/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出“宪法诉讼法第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明
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人数即法定总额十五人。司法院对此指出,该草案有实质冻结大法官
解释宪法权责之虞,损害人民寻求宪法救济的权利。实质妨害各宪政机关透过宪法诉讼解决
宪政争议的可能,所生对司法公信力的破坏恐更严重,实宜审慎,建议不予修正。
草案明定大法官总额15人
有实质冻结大法官释宪之虞
翁晓玲上会期提出修正“宪法诉讼法”第四条,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为宪法增修条文所定总
额十五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排定本周一审查。
对于草案第四条,司法院书面报告表示,若如草案所示大法官员额总数(十五人)计算,倘
遇大法官提名任命程序久悬,致大法官不足额的人数较多,实际在任大法官人数低于十人时
,将产生现实上无法评议、作成裁判,不能执行解释宪法职务的严重后果。
此外,司法院指出,宪法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本法回避之大法官,不计入现有总额之人
数”,于有法定回避事由时,必然发生参与审判的大法官人数少于十五名的情形,与该草案
互生龃龉。
司法院说,宪法为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而大法官做为唯一且具备普遍拘束力之违
宪审查机关,过于严格的程序门槛,将导致程序无法开启并作成裁判,无异剥夺大法官行使
宪定职权,也将严重影响人民获得妥速审理与判决权利。
司法院强调,该草案将有致大法官于可预见的诸多情形不能行使职权,导致宪法法庭事实上
被剥夺其宪法上权限,国家宪政制度的完整性将有遭破坏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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