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防护团志愿申请?

楼主: design0606 (飛)   2024-10-17 10:11:46
※ 引述《pxycho (trolltrolltroll)》之铭言:
: 今天上班打开信箱
: 就看到人资寄一封“防护团志愿申请书”过来
: 说现在有个民防法规定
: 工作场所含或超过100人以上
: 依法需成立防护团并安排训练
: 信里还说如果志愿人数不足
: 依部门人数比例指定派员参加
: 防护团是干什么用的啊?
: 其实就是炮灰团吧?
: 到时候该不会是黑熊来训练吧?
: 有没有参加过的来解释一下啊?
: 我是没有要参加啦嘻嘻
: 我有美国护照嘻嘻
其实民防法中一直都有规定啊
第 4 条
民防团队采任务编组,其编组方式如下:
一、直辖市、县(市)政府应编组民防总队,下设各种直属任务(总、大)队、院(站)
、总站;乡(镇、市、区)公所应编组民防团,下设各种直属任务中、分队、院、站;村
(里)应编组民防分团,下设勤务组。
二、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站、电信、电力、炼油及自来水公民营事业机构应编组特种
防护团。
三、前二款编组以外之机关(构)、学校、团体、公司、厂场工作人数达一百人以上者,
应编组防护团。但其人数未达一百人,而在同一建筑物或工业区内者,应编组联合防护团

民防团队编组、训练、演习、服勤及支援军事勤务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国防部定之

第二条第六款车辆、工程机械、船舶、航空器及其他有关民防事务之器材设备之编组、训
练、演习及服勤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交通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定之。
不是只有公家机关要 是一百人以上的公司行号 机关学校团体都要有
而一百人以下 但在同一处所区域者 组成联合防护团
虽然法规规定训练演习相关由主管机关(内政部)会同国防部订定
但结合之前的新闻
"民力“纳编黑熊学院”?内政部认了名嘴傻眼呛1句"
其中端倪 你自己推敲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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