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影/不满校园割喉案判决 父泣不成声:竟

楼主: XXXXGGYY ((4X鲍))   2024-09-30 13:56:07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刘懿萱
3.完整新闻标题:
影/不满校园割喉案判决 父泣不成声:竟判的比贪污罪还轻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某国中去年底发生割颈案震惊全国。新北地院今宣判,行凶的郭姓少年与涉嫌教唆的
林姓少女,分别判刑9年及8年。新北市议员石一佑今代表死者家属出面,并指死者父亲杨爸
知道判刑结果,非常难过“心在淌血”,杨爸今透过视讯讲到泣不成声,他不满少事法对加
害者太宽容,杀人者的判刑竟比贪污罪还轻。
去年12月25日发生轰动全国的国三生校园割喉命案,造成一名国三杨姓学生死亡,行凶的同
校郭姓“干哥”和教唆的林姓“干妹”,几经波折先后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也敲
响校园安全警钟。新北地院今宣判,分别判刑郭生及林生9年及8年。
杨爸说,我们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倾斜,少事法对加害者太宽容,杀人者竟然只有判处9年
、8年有期徒刑,比起贪污罪未免太轻?难道司法认为人命不值钱?人民的生存权竟然不如
你们口中的人权?二个凶残至极的加害者不知悔改,因少事法的保护能有机会重返社会,“
我的儿子却永远都没有任何机会。”
杨爸不满指出,谁可以保证他们重返社会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隐忧?难道还要有其他受害
者再次出现吗?少事法应是要保护那些犯小错之人,而非一视同仁,犯了大错仍不知悔改,
为什么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加害者在法庭上装乖装哭,法律可以让凶手凶残过后再谈教化
,如此一来只要有机会每个人都会找机会减刑、假释。
“杀人后有悔过就可以轻判,但他们(加害者)却没给我儿子任何机会”杨爸一度讲到泣不
成声,认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再大的过错都有法律保障,原生家庭的问题、犯后表现良好
、将来可教化、犯后精神障碍来作为轻判理由,已跟律师讨论将上诉,“这样的判决谁能接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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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判的比阿伯还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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