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另类“行人地狱”!救护车鸣笛也不礼让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4-09-24 14:54:05
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尹维源
3.完整新闻标题:
另类“行人地狱”!救护车鸣笛也不礼让 硬要过马路让人怒
4.完整新闻内文:
有网友今天(24日)在脸书社团“匿名公社”PO出影片显示,时间是今早6时51分,该网友
当时在芦洲中正与三民路口等红灯,有许多行人过马路,但远方传来救护车鸣笛声,没多久
救护车就停在路口,因为有许多行人不礼让,仍是要强行通过。不禁让该网友感叹:“行人
最大?!救护车长鸣笛行人还是坚持要过。”
其他网友则是留言表示,“台湾道路道德教育真的有待加强”、“行人最大啊!白痴帝王条
款!”、“礼让行人锕,不礼让等著被挞伐”、“就不要救护车上的是那些行人的亲朋好友
”。
“好扯,我家小孩幼儿园就知道要礼让鸣笛的救护车了”、“这到底是在!!??教育真的
有问题”、“脚痛部的恩赐耶 谁敢嘴”。
据了解,今天上午6时许,救护车是执行内科急病救护任务,所幸经过送医救治后,并没有
生命危险。
对此辖区芦洲警分局表示,救护车执行勤务时,如有遭遇汽机车不立即避让或阻挡通行,可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2项,处新台币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如果是慢车驾驶
人,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4条第1项第6款处新台币300至1200元罚锾。
经查现行法规并无规范行人,未立即避让救护车通行之处罚,但警方仍呼吁行人或驾驶在道
路上有遇救护车时,请务必立即避让,优先让救护车通行,以免延误救护车将伤患送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24001649-260402
6.备注:
有罚则那就是行人的不对
没罚则当然就是车礼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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