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把自己信仰强加在宪法上
有什么好敬佩的
就像美国堕胎案的释宪
如果一个保守派大法官
只写一句:
本席始终认为堕胎违反宪法保障生命体之意旨,不得有任何例外情形
然后就全美一定要禁堕胎
这样真的是你要的大法官?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铭言:
: 这次的死刑释宪案判决
: 全部的大法官里面只有詹森林大法官坚持死刑全违宪
: 他在不同意见书里面写道:
: https://i.imgur.com/FtysfvN.png
: 尽管我认为应该要有死刑 但面对强大民意压力下 要承担起全违宪实在不可能
: 但只有詹大法官坚持废死理念不惜跟8成以上的民意对干
: 其实还算满敬佩这个理念坚持的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