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tqDcGVX.jpeg
那就来看101年内政部新订台湾省都市计画施行细则时写了些什么
为30年以上5楼以下公寓大厦无法参与都更的案例订定本条
甚至条件就写在法案前面了
京华城别说在台北市
在台湾其他地方也无法比照适用
去头掐尾的自行解释干嘛...
可以发函问内政部国土管理署看可不可以阿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铭言
: 民众党说明,除了台北市,全国“非都更案”有5种容积奖励工具,据2012年《都市计画
: 法施行细则》增订的第34条之2规定,无法划定都更单元办理重建,得依该合法建筑物原
: 建筑容积建筑,或符合采绿建筑规划设计、提高结构物耐震性能、应用智慧建筑技术、纳
: 入绿色能源、其他对都市环境品质有高于法规的具体贡献,这5项条件,得于法定容积20%
: 限度内放宽其建筑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