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网
2024-09-15 10:31 联合报/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男气高铁站务员连骂脏话 法官判无罪:常人可忍受
台中市原姓男子去年8月间前往台中高铁搭车,因购票有误,要向柜台人员申请换成敬老
票时遭拒,原朝着站务员连骂“你他妈”等三句脏话,站务员提出公然侮辱告诉,原辩称
是骂“台湾高铁”而非站务员,但未被采信,检方依法起诉,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原
骂的脏话“非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程度”,判无罪,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原姓男子与母亲在去年8月间前往台中高铁站搭车,因在机器购入的票券有误
,原与母亲前往人工售票处敬老柜台,向赖姓售票人员要求换成敬老票,不过售票员告知
,因已过发车时间,无法换票,但可搭乘自由座,原一时气愤,连骂三句“我他妈的”、
“你他妈”、“他娘的”,售票员听到后,认为受辱,提出公然侮辱告诉。
检警调查时,原男解释,他是气服务员的不作为,“我能不生气吗?我不能骂服务人员吗
?这世界是反了吗”,还强调是骂台湾高铁的公司制度,不是售票员。
一审审酌,根据相关监视器画面,当时原男的确是朝售票员辱骂,宣泄不满,不过言语攻
击时间短暂、瞬时,而非反复持续,冒犯程度轻微,“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范围”
,言语固然不雅、冒犯,但售票员的心里状态或社会生活关系,不至于蒙受严重不利益,
顶多让售票员感到不快,因此判原男无罪,仍可上诉。
备注:那法官自己的忍受范围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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