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闻/夜市查获“简体字”中国走私零食 苗栗县府将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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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卫生局日前在头份建国夜市查过中国制走私零食。(图/苗栗县卫生局提供)
民视即时中心/林捷庭报导
苗栗县卫生局日前稽查头份建国夜市,发现多家摊商违法贩售未经输入查验的走私中国制
零食,不但外包装上没有“台湾进口商”相关资讯,连制造日期都是用简体中文标示,依
食安法可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苗栗县政府卫生局今(14)日发布新闻稿指出,为确保县民及观光客食的安全、买得安心
,于2024年9月3日稽查头份建国夜市,查获多家摊商违法贩售未经过“输入查验”的“走
私零食”,中国制零食外包装上没有“台湾进口商”相关资讯,产品标示虽然有制造日期
,但都是简体中文,后续将依法处办。
卫生局指出,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勿进口未许可食品,于进口中国货
品前,应先至经济部国际贸易署网站或洽询该署,查明该项货品是否准许进口,贩售进口
零食请遵守原料要合法、输入要报验及标示要正确,并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1
条及第30条,自国外输入食品除自用外,应经输入查验、取得许可后,始得进口;食品外
包装也应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法第22条以繁体中文标示相关资讯,包含品名、成
分、净重、国内负责厂商、营养标示、原产地等。
另据食安法第47条,违反上述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
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
业者之登录。
卫生局提醒消费者,夜市选购食品,注意是否有繁体中文标示及产品资讯完整的包装食品
,以保障自身消费安全及权益,散装食品易受到水气、阳光等因素影响,民众须检视外包
装有无破损、异味、变质等情形,醃渍、干货,应选择接近食物原色食品,不宜挑选色泽
鲜艳或太洁白,建议民众适量购买,不要一次买太多囤积,应尽速食用完毕。
卫生局提醒,消费者须注意产品包装是否有繁体中文标示。(图/苗栗县卫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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