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基隆东岸商场原营运商大日公司负责人苏幸福 行贿、作假帐被诉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08/28 15:22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东岸商场原营运商大日公司负责人苏幸福于经营商场期间
,为免因缺失,影响续约,自2018年起,按年行贿基隆市政府交通旅游处临时人员陈文辉
2次,累计5年共行贿陈员95万元,另于市府2022年间办理基隆市信二路立体停车场委托经
营管理标案时,再度行贿陈文辉100万元,并顺利取得标案。基隆地检署今天侦结,将苏
幸福、陈文辉等人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
此外,检方调查,苏幸福自2016年至2021年经营东岸商场期间,为了逃漏税捐,不仅指示
苏姓财务主管、罗姓会计主管与林徐姓会计员,制作不实统一发票,6年共逃漏营业税80
万9595元;另指示林徐会计人员,将大日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减少10%后,再向税捐稽征机
关申报每期销售额,以此短报营收,累计6年逃漏营业税额151万9899元。
检廉调查,基隆市政府与大日公司签订的东岸停车场案契约书约定经营权利金计算方式是
以“预估年收入”为基准,超过部分由双方各分得50%,苏幸福为免大日公司2016年度实
际总营收超过预估年收入,而必须依合约缴纳经营权利金,指示部属,以短报营收手法,
短报大日公司2016年销售额818万9543元。
检廉还发现,苏幸福与公司副总经理陈信宏,向不知情的主富服装有限公司议定,自2016
年6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将大日公司出租东岸停车场商场每月租金收入(每月280
万元)其中30万元,佯称以上承有限公司名义,签订软件合约而收取该部分款项。
苏幸福另透过苏姓财务主管指示,大日公司会计人员开立发票给主富公司,企图降低大日
公司在东岸停车场商场的租金收入,自2016年6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向基隆市
政府短报2016年大日公司东岸停车场商场租金收入210万元,并向基隆市政府不实陈报
2016年东岸停车场总营业额为7984万4518元,使交通处不知情承办人误认大日公司2016年
度东岸停车场营收未逾预估营收(基隆市政府核定大日公司2016年预估营收为8041万元)
,而无庸缴纳经营权利金。
本案是基隆地检署前年8月指挥廉政署侦办基隆市信二路立体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标案时
,查获时任交通旅游处技正贺长渤将信二停车场管理财物试算表、营运月报表等资料,交
给陈文辉,再由陈以手机拍摄文件后,传给大日员工,泄漏给得标大日公司,让大日开发
公司顺利得标,由时任检察长余丽贞指派陈映蓁、杨景舜、陈怡龙等3位前主任检察官侦
办,后来由接任的主任黄嘉妮继续侦办,并于今日侦结起诉。
检方认定,苏幸福、陈文辉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行贿、收贿罪,贺长渤涉公务员泄漏国防以
外应祕密之文书罪,苏幸福、陈信宏与苏姓财务主管等人均涉犯刑诈欺得利罪,苏幸福、
苏姓财务主管、罗、林徐会计人员另均涉犯伪造文书、商业会计法明知为不实之事项填制
不实会计凭证罪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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