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旅居美国“闪兵”拖到除役!37岁业务经理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8-28 13:31:37
※ 引述《TyuzuChou (润润润)》之铭言:
: ※ 引述《LoveMakeLove (台湾加油!)》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SET三立新闻
: : 2.记者署名:陈弘逸
: : 3.完整新闻标题:
: : 旅居美国“闪兵”拖到除役!37岁业务经理返台遭判刑…意外揭露超狂身分
: : 4.完整新闻内文:
: 不是啊
: 标题写超狂身份
: 结果内文什么鬼都没透露
: 还要自己找
: 永进集团很有名吗?
: 有人可以介绍吗?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113年度简字第2802号
: https://reurl.cc/rv5o54
: 。衡酌被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其除本案以外,别无其他前案纪录,有台湾高等法
: 院被告前案纪录表在卷可查(见本院卷第11页),素行尚可;考量其自陈具有长年于美国
: 工作之经历、优秀外语能力及销售长才,现担任家族企业永进集团旗下子公司上海鸿皑智
: 能科技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业务经理等智识程度及工作经济状况,及双亲年事已高,须由
: 其照顾之家庭状况(见侦缉卷第63-64、71页),暨其犯罪动机、目的、利用滞留国外之
: 机会直至除役年龄而免除服兵役之手段等一切情状,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并谕知易科罚
: 金之折算标准。
再补充一个: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声字第 1894 号刑事裁定
摘录部分内容:
林XX于再提出新台币拾陆万元之保证金后,准予解除自民国一百一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起至民国一百一十三年九月二十日止之限制出境、出海,并自民国一百一十三年九月二十
一日起恢复限制出境、出海。
理由是说需要参与展览会(且没人可以替代参加,或者以科技设备代行)、处理在美国之
不动产以便回国定居奉养年迈父母
这些已经获得法院准许了
而同意之条件包括:
“声请人应于前开期间届满前返国入境,并于入境后主动具状向本院陈报,以发还其为本
次声请所提出之保证金。”
单就这些种种,嗯... 大家心中有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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