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刘星君
3.完整新闻标题:
垦丁国家公园违法开沙滩车揽客、破坏木栅栏法院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屏东县恒春镇水蛙窟社区理事长林姓男子与儿子、尤姓、龚姓居民,在垦丁国家公园特别
景观保护区内龙磐公园、水蛙窟草原,经营沙滩车,并招揽游客夜赏梅花鹿、观星,次数
多达2688次,并涉破坏木栅栏,屏检依违反国家公园法、妨害公务等罪起诉,并向法官建
议从重量刑,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检方的举证不足,4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检方起诉主张林姓等四人经营沙滩车,在国家公园特别景观保护区内驾驶沙滩车,行驶水
蛙窟草原上,4人明知在特别景观区经营沙滩车开垦土地之用,并非许可事项,应予禁止
,竟在龙磐公园及水蛙窟草原等保护区内招揽游客夜赏梅花鹿、观星,以每辆沙滩车载客
1至2人,每辆车收400元至1600元不等夜游费用,经营沙滩车获利。
检方起诉指出,垦管处人员在2020年8月中旬现勘发现,该土地因长时间行驶压辗,地面
植被遭破坏失去保护,深沟受雨水、表面受强风影响,产生冲蚀。龙磐草原为长年风吹砂
堆积地层,因地表植被遭辗压死亡后缺乏保护。复因沙滩车驾驶任意变化路线,数次压辗
即扩增裸露面积,土壤冲蚀扩大,彼等长期违法从事经营沙滩车,屡经劝导不停止,违法
情节重大,致生特别景观区地貌严重损害。
检方起诉指出,2021年2月13日到同年9月3日架设备缩时摄影,拍到4人违法驾驶沙滩车多
达2688次。检方依违反国家公园法第14条第1项第4款、妨害公务等罪起诉4人,并建请法
官审酌4人长期经营沙滩车导致破坏地表或地下水源涵养,违反情节非轻,应从重量刑,
以资惩儆。
屏东地院审理认为,4人行为并非属于国家公园法第25条所列事项,至多仅违反国家公园
法第13条第7款(将车辆开进规定以外之地区)、第8款(其他经国家公园主管机关禁止之
行为),应依同法第26条规定,仅受行政罚裁罚。
合议庭认为,根据卷内证据,仅仍认定林男等4人有遭查获8次违规行为,但不论依个别或
加总的次数,尚不足以证明已达到“情节重大致生严重损害”程度,林姓父子各3次、龚
、尤男各一次。若单纯以次数,尚难认达情节重大。四人否认,检方就此部分自有举证说
明必要。
检方认起诉指称木栅栏硬闯破坏部分,合议庭指出,起诉虽以理事长林男在2018年间,垦
管处在案发地点修缮损坏的木栅围栏时在场表示“你们做一做,我们晚上还是会把门打开
找人进去观星”等语,但此言语距离起诉木栅栏遭破坏2020年8月13日前某时,相隔甚久
,难认与本案有关联;综上这些原因,四人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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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屏东有法院但无法律
警察闭眼 法院不闻
阳伞插占沙滩 不怕
沙滩车坏地表 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