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现在是‘小罪重罚,大罪打折’?

楼主: ota978 (流星)   2024-08-22 23:16:51
※ 引述《HDSM (Love Not Change O'_'O)》之铭言:
: 安安
: 大给贺阿!!!
: 是降的啦
: 本肥想问问说阿
: 司法改革 改了这么多年啦
: 结果台湾现在改成‘小罪重罚,大罪打折’?
: 这是告诉我们 如果要做事 就要办大事件吗?
: 毕竟这一切一点都不符比例原则耶!
: 就像一罪一罚 合起来要关几百年 结果折成几十年
: 该牢底坐穿就坐穿好吗= = 还打折是怎样!!!
: 反观有些小罪大张旗鼓重罚 诈骗 骗几百几千万都抓不完
: 果然选对路线很重要 这就是所谓的选择比努力重要吧o'_'o
最近高虹安 4X万 重判八年
才知道 台湾恐龙法官是怎产生的
原来 法律有条 不成文的"认罪奖励"
意思是只要你认罪 让案件后面审理得以顺利进行
法官就可以 给予减刑 (减刑多少 完全看法官心情给的 可以好到 打对折 十年变五年
或是缓刑 完全不用关
恐龙法官 各种离谱轻判 就是这样来的 法律法条变成参考用 量刑全看法官心情
只要你不认罪 增加法官审理难度 不好意思 那就从重量刑 (扣上你难搞 恶劣罪名)
就像高虹安这样 明明是轻罪 因为你不认罪
让法官不能轻松办案 增加法官业务
因此法官 就能从重量刑 逼你就范
(至于 你是不是因为自认无辜 罪不至此 而据理力争 维护清白) 抱歉法官完全不是这样想
因为在法官眼中 你不认罪就是找他麻烦
所以才会出现台湾这种 明明罪行重大 砍人伤害 诈骗几百万 只要认罪
都被 不成比例的轻判几年
反而像高虹安助理 这种才几百块 就被以贪污论处
例如:刑法第59条 帮罪犯 轻判 大开后门
均坦承犯行,不仅减少司法资源之耗费,亦已深知其行. 为甚为不当 ... 经查,被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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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坦承犯行,已据原审考量其犯后态度;而衡. 酌被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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