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ckEyeball (洛克眼球)》之铭言:
: 新竹市长高虹安因助理费涉贪一审被判7年4月停职中,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而她与旅
: 美教授陈时奋的博士论文诬告官司今天也宣判,高虹安被控诬告获判10月。高虹安今回
: 应,对于与诬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决深感遗憾,并将提出上诉。律师叶庆元也在脸书
: 痛批:“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转弯?”依照司法稳定见解,诬告必须要“凭空捏造、虚构
: 事实”。
现在的状况在于:
案件源于“自诉”,而不是“公诉”,整个过程除了法院审判期间之外,都没有动用到公
权力处理
而且翻了下过去案例:(涉及原告部分)
一: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声判字第 99 号刑事裁定
声 请 人 余正煌
被 告 陈时奋
案由:妨害名誉、声请交付审判(即“准许提起自诉”的前身)
结果:声请驳回。
二: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自字第 43 号刑事判决
自 诉 人 刘仕杰
被 告 陈时奋
案由:加重诽谤
结果:甲○○无罪。
三: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自字第 50 号刑事判决
自 诉 人 陈时奋
被 告 沈富雄
案由:公然侮辱
结果:沈富雄无罪。
*经台湾高等法院 113 年度上易字第 79 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
四: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自字第 51 号刑事判决
自 诉 人 陈时奋
被 告 黄光芹
案由:公然侮辱
结果:黄光芹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 113 年度上易字第 501 号刑事判决驳回上诉
前面结果得统括为二胜二败
因此要说法院有偏袒特定人(政党色彩)的话,恐怕有些许违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