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魔女的条件...国中特教女师带男学生回家“种草莓” 判决出炉
联合报/记者陈恩惠
原在桃园市桃园区某国中担任特教老师的甘姓女子,去年5月下旬放学后,连续2天将15岁
男学生带回家课后辅导,竟教导男学生偷尝禁果,连连发生性关系,男学生返家后,被妈
妈发现儿子身上竟有大量吻痕“草莓印”气炸提告。桃园地院进行简易判决,将甘女依3
次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子为性交,应执行徒刑6月,缓刑3年,并应于判决确定半年
内支付公库10万元,可上诉。
判决事实指出,26岁甘姓女子于2022年8月间的111学年度上学期才以新进代理教师的身分
,在桃园市桃园区某国中担任特教(身心障碍)的巡回班教师,任职期间认识该校年仅15
岁的男学生。
甘女明知男学生为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少男,分别于2023年5月25日晚间,趁男学生自学
校下课后,将他带到桃园市桃园区租屋处,以未违反少男意愿,与他发生生殖器接合的性
行为;隔天5月26日晚间7点又趁少男放学到她租屋处的机会,再次与少男发生性行为;27
日上午8点又趁少男留宿在租屋处的机会,对少男口交,与他发生性行为。直到少男返家
后,被妈妈发觉儿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学校查访并报警。
法官审酌,被告甘女明知男学生为年仅15岁男子,且为其任教学校的学生,思虑未臻成熟
,仍乘少男至其租屋处之际与其发生3次性行为,对于身心发育未臻成熟尚无性自主决定
权的少男造成危害。
被告甘女犯后在少年的指述证据下,除于警询饰词卸责外,于检方侦讯及法院准备程序均
坦承犯行,并于法院准备程序时,当庭呈交悔过书,并深切自责,可见她确有悔意,考量
她无其他前科、虽愿与少男的妈妈调解,然对方因不愿和解未到庭,因而未能达成调解等
情状,量处主文之刑,并定应执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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