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差1.1公分当不成女消防员 宪法法庭胜诉

楼主: kogtkook (勃大茎伸)   2024-08-16 16:19:39
※ 引述《Kazmier (代理人)》之铭言:
: 差1.1公分当不成女消防员 宪法法庭胜诉后...行政判决也逆转胜
: ETtoday新闻云
: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 以女消防员为一生志向的“小只马”正妹陈韵宣,因为报考警消人员的身高限制规定,以
: 1.1公分的差距,无法报考女消防员。她声请释宪成功,宪法法庭宣告相关规定违宪后,
: 最高行政法院也根据释宪结果,改判陈女的官司胜诉!
: 家住高雄市的陈韵宣,2018年间通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四等考试消防警
: 察人员类别考试,并在隔年初到内政部消防署训练中心报到接受教育训练,不过在训练中
: 心测量出她的身高为158.9公分,不符合考试院修正公布的《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
: 人员考试规则》“女性身高160公分以上”的限制,因此将陈女退训。陈女打起行政诉讼
: 败诉确定后,向大法官提出宪法诉讼。
: 陈女的宪法诉讼引起重视,除了陈述意见以外,在大法官提问时,司法院长许宗力也做球
: ,请其他大法官询问陈女实际担任义消时,是否遭遇困难?陈女当庭说:“我在考试通过
: 之前,本来就对消防警察有兴趣,因为这是我一生的志向”、“不管是救护案件或是其他
: 协助上,学长们或其他同事,并未对我的身高提出疑虑,或质疑不胜任这份工作,反倒是
: 非常支持我去报考。”、“不仅是我的案例,还有包含同年的其他同学,甚至近几年的学
: 长姐们,也都有这样的案例,进去之后被重量身高...我觉得这样的限制是不公平的。”
: 陈女的诉求获得大法官的支持,宪法法庭最后做出部分违宪的判决,认定该限制对于女性
: 身高限制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宣告违宪。宪法判决中同时也宣告废弃陈女最高行政法
: 院的败诉判决,将全案发回最高行政法院更审。
: 最高行政法院更审后,依照宪法法院的判决意旨,改判陈女胜诉,让她不用因为身高问题
: 被退训,等陈女完成训练后,就可以分发担任女消防员。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16/2798558.htm
: 6.备注:
: 竟然赢了
: 以后警消考试的身高限制都可以废了吧
女性消防员进火场打火的很多
男性也有很多老学长整天当游侠的
如果觉得不适任,那应该要落实的是淘汰机制
例如作弊仔跟伪造文书仔就要退训
而不是一两支小过轻轻放下
另外最主要的问题在于 原民女性155就可以
一般女性却规定要160
原民男性160
一般男性165
消防署给的理由是有些器材甚至大货车操作有身高限制
那我就不懂155原民女性可以操作
160一般男性却不能操作
要就全部规定都155或160之类的
那种理由去分身高根本就逻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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