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妻子北漂工作一年 出轨防水工程男20几次

楼主: razan (僅供參考)   2024-08-13 21:57:58
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简铭柱
3.完整新闻标题:
妻子北漂工作一年 出轨防水工程男20几次
4.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阿德(化名)于民国95年与甲女结婚,并于同年办理结婚登记。然而,甲女于111年
开始与从事防水工程的阿忠(化名)交往。根据阿德提供的证据,甲女与阿忠在基隆工作
的期间,发展出不正当关系,两人不仅在汽车旅馆多次发生性行为,还在整整一年内频繁
约会,涉及的次数超过20次。
事发后,由于阿忠积欠甲女工资及代垫款项,甲女始向阿德坦承与阿忠的关系,并随即要
求阿忠停止此类行为。然而,阿忠在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再次接触甲女,并要求其协助
工作,明知甲女已婚,仍然继续不当交往。这一行为对阿德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阿德
因此要求阿忠赔偿100万元。
被告阿忠则辩称,通奸罪已被宣告违宪,台湾法律不承认配偶权的概念,阿德的主张毫无
法律依据。他指出,甲女曾声称自己已离婚,并在与阿忠交往期间多次索要金钱,且甲女
在2023年向阿忠威胁要求金钱,质疑阿德与甲女是否共同策划该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德与甲女的婚姻关系已被证实。虽然阿忠声称自己在2023年5月后才
知甲女有配偶,但考量阿忠在此期间依然与甲女交往,且多次发生性行为,法院认为阿忠
的行为确实侵害了阿德的婚姻关系。最终,法院裁定阿忠应赔偿阿德28万元,逾此部分不
应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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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13004755-260402
6.备注: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13年度诉字第529号
并参酌原告自陈高中毕业、目前从事室内装修工作、月收入约4万元至5万元;被告自陈高
职毕业、目前从事抓漏工作、月收入约2万5000元,以及考量依两造之111年及112年申报
所得与财产资料显示,两造于111年、112年均无申报所得,原告名下财产有一车辆、一笔
投资,被告名下则无任何财产及其他一切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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