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法官质疑立院:不能为调查而调查 查弊案

楼主: court0043 (红色十月)   2024-08-10 15:08:51
※ 引述《myIDis7 (个字)》之铭言: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61&pid=10
: 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决)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
: 他重要事项等职权。
: 立法院自己官网写的
: 本来就没有调查的权限
: 要的话先修法或修宪
: 把调查权加入就好
: 规则就在那边 要怪就怪当初立宪法的人
民进党和他们的鹰犬敢这样做, 就二个理由:
1. 法律界本来就绿到爆, 尤其台大法律出身的.
2. 民进党应该会永远执政下去.
这才是真正的理由, 其他都假的,
知道历史的人, 都知道废除监察院是共识,
只是碍于中华民国的这个名号就跟U571一样: 必须用,
所以才必须留存,
就跟必须留存“省”的原因相同.
所以, 就是只留省这个名号,实质上权限全移到行政院、县市政府,
释字585 也才会顺势讲了“国会调查权”,要把监察院的权力慢慢移出去。
宪法是拿来用的, 不是拿来膜拜的,
也就所以历来大法官会议解释n次超脱宪法文义、超越声请范围时,
大家都遵从、尊从,
因为符合民主宪政运作原理、责任政治原理, 才是真正的目标。
人家英国会因为君主立宪、英王有任命总理权限,
就去任命少数党领袖为首相?
不会吧!!
因为名号、名称, 都有它的历史因素,
宪政原理... 大宪章以下就确立的原理原则... 才是重点,
而不是你是英王、有任命权, 就可随意任命你要的人。
所以对不起, 我觉得你,以及前一篇的人, 都恶心到爆,
恶心的原因,在于你们也都是唸法律的、法律背景的人,
甚至是什么法律团体背景的人, 我也知道,
我讲的这些事, 你们也都懂,
却勇于违背所学、所受的民主教育及法学教育,
只为了你们心中的党、你们心中那个至高无上的邪教,
就总是愿意奋不顾身站出来: 洗脑那些没什么概念的人,
狗屁一堆: 只有修宪、别无他法 的鬼话,
惶论自己心中明白: 修宪在程序上早就不可能。
你们真的以为民进党可以永远执政?
其实,
真正的野心者, 是那个不讲话的人、不讲话的党,
你们觉得民进党可以永远执政、永屎咸鳟,
人家想的却是: 很好啊, 可以维持五权体制太好了,
未来我们取得政权,就可以安享成果, 真棒!!
唯一生气的,
是要为国家长治久安、拚命要做点事的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