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逻辑更糟糕
IBA因为被其他运动员申诉检举
验了4个,其中验出2个XY
林郁婷、哈利夫
XY女出现机率直接飙到50%
原来XX女跟XY女分布比例相近啊
这符合真实世界现实吗?
那请问IBA跟检举的运动员
是神还是鬼
能把几万分之一的XY抽成50%
假设真不影响运动表现
请问这四个人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么会抽
怎么不去签乐透
讲了一堆废话
就是想凹而已嘛
※ 引述《elwyn (殿下)》之铭言:
: ※ 引述《aptx1869 (aptx)》之铭言
: : 理性讨论
: : 我们选手符合“现资格”就符合
: : 争议点在于是否具有优势
: : 我参考独立评论文章
: : “
: : 1996年亚特兰大夏季奥运,即进行口腔擦拭取样检测的最后一届奥运,发现3,387名参赛
: : 选手中有7位女性(大约是1/480),带有SRY基因且患有雄性素不敏感症候群。据估计,
: : 雄性素不敏感症候群的典型发生率,介于1/20,000和1/64,000之间。5届奥运会中,平均
: : 每421名女性参赛者,就有1人经判定有Y染色体,因此在世界最大的运动竞技舞台上,患
: : 有雄性素不敏感症候群的女性人数大幅超出人口比例。
: : ”
: : XY女性情况介于1/20000-1/64000
: : 运动员XY女性情况介于1/421
: : 这在统计上应该非常明显了吧
: : 还是不具优势?
: 一看你就是逻辑没学好,我来跟你“理性讨论”一下。
: 这是你引用的文章:
: “据‘估计’,雄性素不敏感症候群的典型发生率,介于1/20,000~1/64,000之间。”
: 为何是“估计”?因为人类开始研究基因的历史很短,检测技术更短,从始至终就不曾执行
: 过样本数足够大的研究,少数被发现的案例也几乎都是自主就医或偶然发现的,其中大概率
: 是到了青春期却没有正常发育、或成家以后无法生育去就医才发现。
: 因为这些DSD多是没有生殖能力、或生殖系统发育不全的病例,再被模糊地放进总体人口来
: 估算,所以得到这种看似超低的机率,也让科学家之前都以为XY女是没有生殖力的。
: 结果呢?后来就被现实啪啪打脸了啊!
: 换言之,带着XY基因型但是有正常全副女性内外生殖器官,也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根本不会被
: 发现。
: 而她们在这个“估计”中被彻底当成“一般女性”,也就是XY终其一生被假设成XX,还被当
: 成XX统计基数的荒谬状况。
: 你的引用里,5届奥运连续普筛最后一年是1996。
: 我先不说你往前算20年,70年代的基因检测技术可不可靠,
: 这种规模的普筛基本上在一般环境就是没有发生过。
: 更何况,1/421的数字是5届平均数字,你可能忽略有多少运动员是重复参赛或者有近亲关系
: 的(比如詹家姐妹),而近亲发生这种变异的机率也没有反映在数字上。
: 我们就算不看平均,1996年3387人里面只验到7人,你觉得有很多吗??就零头而已耶?
: 就算这7人都分别参加不同项目好了,我先不说这7人到底是不是直接被判失格所以没参赛,
: 就算有,你觉得这7个都有夺牌吗??
: 就因为超过三千多运动员里面有不到10个基因障碍,我们就要否定掉她们的其他生理表现性
: 状是吗?
: 有其他数据显示她们XY女有高于其他同侪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吗?(肌肉量、骨密度、身高、
: 体重等等)
: 另外,有任何数据统计显示她们因为这些身体素质优势所以得牌吗?
: 如果没有,再合并我说的,没有更有公信力的采样普验过XY变异的实际发生率的这个重要前
: 提。
: 你不觉得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或许XY基因变异比理论值更常见,只是当XY女没有因为基因引
: 发外显的DSD时,她们就变成统计黑数而已?
: 有错误的开头,就有错误的推论。
: 要吵XY女是否在职业体育圈比较常见,不是应该先能证明她们发生率在现实社会中真的有那
: 么低吗?
: 我假设林郁婷是XY好了。
: 她读的莺歌国中只有大概1400名学生
: 男女各半,等于女生约700。
: 再除以三个年级,一个年级还不到235,我算240吧。
: 如果一个科学家决定就随机采样她读的国中的同龄女生,来反映XY女的自然发生率,而她刚
: 好是那次采样唯一一例XY,那这个发生率就变成1/240,是你亚特兰大奥运测出的1/480的两
: 倍!
: 然后呢?
: 当时的林郁婷只是个孩子,1996她也还没打拳。
: 照你的逻辑,我是不是可以声称,相较于一个随机国中的女学生的统计,代表一般大众;奥
: 运选手的基因变异发生率只有一半,所以XY基因变异不利于女性职业运动??
: 所以啊,不要乱带风向。
: 你没发现那些医生或科学家都不敢出来吠,结果都是没受过严谨科学训练的政治狂热份子,
: 比如知名小说家(学历是文学士)吗?
: 因为你但凡学过逻辑、做过学术研究,就会知道自己的错误连结跟假设多荒谬。
: 来,以下开放“理性”讨论,不接受滥情乱吠。